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徐新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东人发﹝2017﹞29号
如东县人大常委会
关于徐新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县人民法院:
根据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,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:
徐新宇同志兼任如东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;
朱 兵同志任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速裁庭庭长;
顾 宇同志任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少年法庭庭长;
张 崴、杨 军同志任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免去任乃林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顾薛慈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职务;
免去吴宝泉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苏 海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张鑫燕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洋口港人民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赵 俊、陈建斌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免去陆文新、王建秋、陈楚新、叶德钧、黄述雄同志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如东县人大常委会
2017年3月30日